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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 -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2年春节运输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满足群众安全、快捷出行需要,保证各种生产生活重要物资运输通畅,现将我市2012年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指导原则,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全市春运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健全组织协调机构,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保障,制订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春运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各种问题,确保春运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安全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首位,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重点桥梁、隧道、路段的养护,在弯道、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特别要对县乡道路、山区道路和乡镇渡口等进行安全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委、安监等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治安管理,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港口等旅客集散地和周边地区进行整治,防止蓄意破坏。

  三、加强协调配合

  春运期间学生流、探亲流与民工流、旅游流高度重叠、客流集中,加之冬季多雾、气候多变,增大了交通运输安全难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市公安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干线公路、城市繁华道路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对事故多发地段、易堵路段设置固定值勤点、事故报警点,加强巡逻和事故处置。发生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交通。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客货混装、农用车载客以及"黑车"、"宰客"、"车匪路霸"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违章违法行为。抓好春运治安整治,保障国道和省际公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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