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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市金融办、国资委负责落实。

  22.继续深化大招商活动。优化招商引资考核指标,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100强企业,瞄准珠三角、长三角、闽东南等重点区域,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引进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和品牌项目。积极参加河南省第七届投资贸易洽谈会及第三届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组织好牡丹文化节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招商活动。

  市商务局、工信局负责落实。

  23.不断提升对外贸易水平。积极推进洛阳出口加工区申报工作,争取洛阳经济开发区升格成功。以产业集聚区、加工贸易承接地为平台,在装备制造、太阳能光伏、钢制办公家具等领域,培育一批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出口产品基地和产业集群。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扶持35家出口企业,培育5家进出口总额超1亿美元的企业。

  市商务局、口岸办负责落实。

  24.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建立各具特色的民营企业产业联盟,增强民营企业整体竞争力。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骨干企业,重点选择50户“小巨人”企业,在专项资金、人才引进、市场融资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民营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2%以上。

  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加快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努力打造区域副中心城市

  25.提升城市规划品位。围绕“一中心、三板块、五组团、四支撑”的城市总体布局,全面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抓紧编制中心城市组团发展战略规划、城市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专项规划,年底前实现洛北城区控制性详规全覆盖。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建筑色彩和建筑造型必须进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落实。

  26.高标准加快新区建设。重点抓好希望路跨伊河大桥等55项续建工程,开工建设中原大道跨伊河大桥等34项市政工程。加快龙门大道和开元大道沿线、行政副中心、科技城、动力谷等重点区域规划建设。

  洛阳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局负责落实。

  27.持续推进城区改造。开工建设城市东环、西环、南环及滨河北路三期等17项市政工程,加快推进唐宫西路、丽春东路等20项续建工程,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北环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原则,大力推进城中村、城郊村和旧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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