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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0年下半年应急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应急办负责典型案例汇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分析评估我市森林火灾处置、抗旱救灾案例,并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实施时间:实施时间:2010年7月1日-12月31日。

  (三)教育培训。

  1. 公共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在大中专、中小学及幼儿园安排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编制相关教育宣传教材,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公共安全知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0年8月1日-10月31日。

  2. 加强骨干人员培训。举办专题研讨班或短训班对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从事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同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对各级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培训内容,普遍增强其驾驭复杂局面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办;

  实施时间:2010年9月。

  3. 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在职业技能鉴定中增加相关内容。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委、市公安消防支队等。

  实施时间:2010年10月1日-11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分阶段实施的应急管理宣教工作计划,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从今年起,利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在全社会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普及基本的应急科普知识,使广大公众学会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将灾难造成的危险和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一)明确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制订以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为重点的应急管理宣传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统一安排成立本部门负责人牵头的宣教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并主动配合新闻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管理宣教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力军作用,主动开展应急科普宣传。

  (二)注重实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多层次、多角度、有针对性进行宣传报道,做到寓教于乐,将科普宣教工作的网络和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及时、动态地进行科普宣教,扩大宣传效果。结合应急演练,重点宣传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理念以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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