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百色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④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动物防疫、特大防汛抗旱、财政扶贫资金、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

  (2)重点检查环节。

  ①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②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③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⑤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

  ⑥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

  ⑦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6月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 (6月下旬-7月上旬)。

  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完成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

  1. 2010年7月9日前,完成百色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工作机构的组建以及计划制定、动员部署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政策宣传。

  2.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于2010年7月10日前完成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工作机构的组建以及计划制定、动员部署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丁玲,联系电话:2832517)。

  3.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于7月15日前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支持和鼓励群众监督、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8月31日)。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清查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本地区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

  1. 工作安排。一是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管辖范围内强农惠农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政策制度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四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