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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

  拟订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信访工作;依法受理有关举报、投诉;负责上级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察、信访工作;组织指导和督办有关劳动、人事、农民工重大案件,协调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理;承办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

  (十二)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维稳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全市并参与驻沧单位跨区域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建立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负责全市企业年金运营机构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和统计;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办法,监督基金投资运营情况;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检查工作。

  (十四)规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核定并下达支出计划;牵头拟订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细则并组织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事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公开招聘计划的审核或备案。

  (十六)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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