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治重点与工作分工
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下整治行动。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印刷品、盗版光盘、网上侵权盗版、盗版软件,推进软件正版化。
1. 组织开展图书、音像制品市场整治行动。文化和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印刷品等印刷、制作企业的监管,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清查,依法收缴非法图书、印刷品和盗版音像制品;对违法违规企业作出处罚,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等行为。(牵头部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
2. 组织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整治行动。公安、工商、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及电信、移动、联通等负有监管职责的企业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强化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工商、广电、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网上购物和电视、电话购物活动的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进一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牵头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工商局、商务局、广电局,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3. 组织开展软件市场整治行动。文化和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全市软件交易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整治,市工信委、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商务局等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新闻出版(版权)、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对各级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尽快实现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操作软件正版化。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市工信委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牵头部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委、财政局、工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局)
(二)强化进出口环节、商品集散地和各种重要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
1. 组织开展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整治行动。海关要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及时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进行查处。商务、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知识产权局、龙邦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