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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贯彻落实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和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贯彻落实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和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百政办发〔2010〕1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11月23日至26日,市人民政府对全市贯彻落实2009年至2010 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和2010年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工作研究部署到位。

  自实施2009年至2010 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推进会。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建委等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有力推动了消防工作建设。

  (二)明确工作责任目标,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市人民政府相应制定了《百色市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和《百色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并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百色市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责任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责任状》,明确把各县(区)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消防信息化建设、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消防站建设、消防车和消防器材配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为2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列入政府议事工作重要内容;明确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3年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并逐年层层分解,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为牵头单位的督察组,深入各县(区)对2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和2010年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情况进行督察,有力推动消防工作各项目标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消防经费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发〔2004〕30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桂财行〔2007〕11号)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公安消防支队出台明确了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各县(区)财政也相应出台了消防部队经费最低保障标准,消防投入大幅度增长。2009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共投入消防经费达5112.88万元,其中,2009年为2105.73万元,比2008年增长10.3%;2010年3007.15万元,比2009年增长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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