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目标。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不断提高安全套使用率,减少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
(二)具体目标。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到2014年,全市公共服务场所(包括酒店、宾馆、小旅店和招待所,歌舞厅、卡拉OK、酒吧、咖啡屋和茶馆,桑拿、健身室、洗脚店、美容美发店等场所)的安全套或宣传资料的放置率达95%以上;在公共场所区域设置安全套发售点普及率达85%以上,各类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形成我市推广使用安全套有效防治艾滋病的工作机制。
三、组织管理
由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公安、卫生、宣传、广电、旅游、文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打破条块界限,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提高安全套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各级人民政府为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牵头部门:市人口计生委,县(区)人口计生局。
(二)联合实施部门:市、县(区)公安、卫生、宣传、广电、旅游、文化、工商、城管、人社等部门。
(三)部门职责。
1.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实施,制定实施计划,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积极配合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2. 公安部门。负责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政策环境支持,提供工程实施所需信息和数据,打击安全套供应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安全套推广供应秩序。
3. 卫生部门。负责为性病诊疗机构的就诊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配偶提供免费安全套;并开展安全套预防艾滋病使用知识宣传,为工程实施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公共服务场所(重点是旅店业)的业主和经营管理者负责落实本场所安全套、宣传材料放置等具体工作,以及对本场所从业人员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依法对未按照规定落实职责的业主和管理者进行教育、处罚。
4. 工商部门。积极支持防治艾滋病安全套推广使用的公益广告宣传、依法监督安全套经销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安全套产品。
5.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负责安全套质量的监管,规范安全套进货渠道,杜绝质量不合格的安全套流入市场。
6. 旅游、文化、城管部门。督促检查公共服务场所的法人代表、业主和经营管理者配合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旅游管理部门重点督促检查星级饭店落实安全套供应工作,并纳入星级饭店管理人员日常培训;文化部门重点督促检查娱乐服务场所落实安全套供给发放工作;城管部门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在城市流动人口集中区域设置安全套销售点和发售装置的选址工作。
7. 宣传、广电、教育部门。负责利用各种媒体,在社区、农村、学校开展防治艾滋病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8. 交通、民航、铁路部门。负责机场、车站、码头、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开展安全套推广使用的公益宣传,设置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供应点(装置)。
9. 工青妇、群团组织。配合做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公益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策略与措施
(一)在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利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管理系统和技术服务网络,实行以市场销售为主,政府免费发放为辅,在全市范围,尤其重点是农村地区,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认真履行工程实施中的各项职责,采取多种措施完成工作任务。
(二)统一认识,加强协调,切实做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负责。各地要加强协调指导,确定目标任务,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将正确使用安全套作为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杂志、书籍、互联网及公益广告形式在大众媒体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宣传。要发挥各部门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优势,重点利用基层社区组织,包括疾病控制与卫生保健系统的社区健康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人口计生系统的人口学校以及青年、妇女、职工活动中心等场所,以适宜的方式,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与培训活动。通过直观的音像、文图资料等宣传形式,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的业主、服务人员以及顾客进行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
(四)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扩大安全套供应网络的覆盖率。按照部门分工,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一是建立和落实业主负责制,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公共服务场所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项目;二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增设安全套销售点,设置安全套自动发售装置,在药店、商场、超市和便利店等处建立一定数量的安全套销售网点,拓宽安全套销售渠道,提高人群购买安全套的方便性和可及性;三是加大安全套质量监管力度,杜绝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套流入市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套产品的抽查检验力度,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安全套行为,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产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督导与评估
由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组织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牵头单位和联合实施部门的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在公共服务场所安全套或宣传资料的放置情况、各类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情况。
百色市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逐年增长,艾滋病疫情形势严峻,通过性途径传播比例逐年上升。为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加强健康干预措施,改变艾滋病高危行为,强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防止艾滋病二代传播,控制艾滋病在我市蔓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一)总目标。降低艾滋病经性和吸毒途径传播;最大限度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减少二代传播,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
(二)具体目标。
1. 到2014年,暗娼、吸毒人群和男男性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90%以上;暗娼最近一次商业性性行为安全套使用率达90%以上,男男性行为者最近一次肛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 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地区为6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
3. 当年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流调率:2010年达到90%,2014 年达到95%。
4.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干预比例:2010年达到70%,2014 年达到80%以上。
5.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CD4 检测率:2010年达到50%,2014年达到70%以上。
6. 非艾滋病阳性配偶或固定性伴的艾滋病抗体检测率:2010年达到50%,2014年达到60%以上。
7. 到2014年,全市所有县(区)规范化性病门诊覆盖率达100%。
三、组织管理
由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市卫生局牵头,公安、司法、住建、交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实施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和各县(区)卫生局。
(二)实施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协作部门:市公安局、司法局、人口计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建部门及各级相对应部门。
(四)部门职责。
1.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实施方案,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建或补充由疾控、妇幼保健、性病防治等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单位人员组成的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开展暗娼、吸毒人群、男男同性性行为者、性病病人等高危行为人群的干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