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宣传栏设置率应达100%;在候诊室摆放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品、播放防艾宣传片。
3. 每年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要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发放宣传教育材料。
4. 医院的性病门诊或性病诊疗专门机构要对求诊者及其配偶或性伴进行心理咨询,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配合干预措施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调将预防控制策略纳入各级技工学校的培训课程;组织新参加的职工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在城镇职工中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劳动力人才市场职业培训内容,组织做好工作场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与工商、住建、农业、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工作系统和工作网络的优势,抓好流动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合相应的干预措施。
(十二)广电部门要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会同卫生部门鼓励并指导防治艾滋病广播、电影、电视宣传教育节目的制作和播出,督促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将防治艾滋病知识、政策内容列入日常宣传工作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道有关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1. 广播电台、电视台要确保安排主要时段,以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防治艾滋病工作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报道力度。同时要定期安排播放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疫情重点市的电台、电视台要适当加大防治艾滋病报道和公益广告的播出密度。
2. 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根据当年宣传主题组织制作防艾公益广告,送电台、电视台、电影院播放,并发送市、各县(区)电台、电视台、电影院播放。
3. 开展“送电影下乡,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活动,充分利用电影这一广大农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农民自我保健意识。
(十三)住建、交通、质监、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铁路、民航等部门积极配合属地政府部门做好过往旅客的宣传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场站、口岸、各类交通工具的宣传内容中。
1. 将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纳入各类交通工具的宣传媒介中。在各类交通工具中设置公益广告并放置供乘客自取的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材料。
2. 在民用航空航站楼、铁路火车站候车厅(室)、港口候船厅(室)、长途汽车站候车厅(室)放置供旅客自取的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
3. 有电子显示屏的候机/船/车厅(室),要定期播放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和宣传节目。
4. 在民用机场、铁路的特等、一等和二等火车站、港口、汽车站等适宜的地方设置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牌或宣传专栏。
5. 在城市公交部分主要线路车站和公交车上设立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牌或宣传专栏。
6. 利用车站、码头等交通场所,采用多种形式对旅客和司乘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对各类建筑工地的务工人员结合管理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教育。
7. 在高速公路或地方公路上适宜的地方设置大型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牌。
(十四)工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娱乐和服务场所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工作,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干预措施。制定鼓励预防艾滋病公益广告政策,支持推广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广告宣传。旅游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有关工作的管理,督促上述单位开展对旅游从业人员及旅客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文化、公安、人口计生、卫生等有关部门给予密切配合。
1. 对经营性娱乐场所的经营者进行开业前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及考核,对经营性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
2. 在经营性娱乐场所醒目地方张贴宣传画,在方便顾客自取的地方放置宣传材料。
3. 在星级饭店、宾馆的大堂、招待所和旅店要备有供顾客自取的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材料。
(十五)红十字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在多种目标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在红十字项目社区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动员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共青团组织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提高青少年对艾滋病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会同人社、教育、工会等部门,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城市社区青年中心和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等阵地做好青少年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外来务工青年、城市闲散青少年的宣传教育。
(十七)妇联积极组织和动员全市妇女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做好妇女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普及防艾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妇女骨干培训班。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广大妇女特别是年轻女性和具有高危行为的妇女进行宣传教育,并配合相应的干预措施。
(十八)右江日报社配合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做好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免费刊登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的措施;开设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报道及刊登防治艾滋病的公益广告;市级主要报刊及期刊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公益广告或宣传内容。各新闻网站要开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与预防艾滋病宣传栏目。
(十九)新闻出版部门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知识列入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组稿计划,在相关报刊开设栏目定期刊载。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商务部门负责我市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外派劳务人员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一)各级政府组织住建、交通、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城管、园林等有关部门,在市、县(区)和重点疫情地区城镇的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设立固定预防艾滋病大幅公益广告设施、书写有关宣传标语、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科普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
各县(区)、各部门在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的同时,要将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纳入其中,充分利用群众集中的地点和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区要不定期举办防治艾滋病知识巡回展览或其它文艺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利用各类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进行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要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宣传栏、墙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二十二)街道、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宣传骨干队伍,负责社区内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培训提高社区宣传人员的防治艾滋病政策与知识水平以及宣传技能。与社区日常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社区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五、督导与评估
由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组织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各类人群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百色市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市艾滋病通过多种传播途径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性途径及共用注射器吸毒成为我市艾滋病感染的主要传播途径。为控制艾滋病进一步蔓延、扩散,减缓艾滋病向其他高危人群、一般人群扩散的速度,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快速上升的势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实施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各项综合干预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和吸毒传播。
(二)具体目标。
1. 实现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卖淫嫖娼现象明显遏制。
2. 新发现吸毒人员明显减少,戒断巩固3年以上人员逐年增加,社会面上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
3. 毒品供应和消费市场明显萎缩,“无毒县”成果得到巩固,“无毒县”、“无毒社区”数量逐年增加。
4. 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在校生禁毒和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90%;警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
5. 有效的艾滋病综合干预措施覆盖90%以上的吸毒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