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员编制
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行政编制16名,后勤服务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
党组、纪检领导职位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挂市体育局牌子。
(二)原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机关人员划入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原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离退休人员归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管理。
(三)原市文化局、原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除外)整建制划归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管理,其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四)原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整体划归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百色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百发〔2010〕3号)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市体育局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挂牌。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各县(区)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