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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社会文化事业科。

  研究草拟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研究草拟有关技术政策、标准、管理政策和实施细则;负责申报和组织、监督实施文化和新闻出版事业项目和科技项目。

  管理社会文化事业,研究草拟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各类图书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的业务建设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利用,综合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推进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全市社区、村镇、企业、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指导县(区)图书馆、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乡(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等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四)市场管理科(产业科、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文化经营单位总量布局规划,负责本市辖区内电子游戏室跨县(区)变更的审批;对全市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动漫、文化艺术品市场,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的审批指导及经营活动监管;指导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和稽查队伍建设,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活动;牵头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文化和新闻出版产业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统计、分析与评估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状况,建立文化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档案;指导、协调文化和新闻出版产业科研项目的推广;管理文化和新闻出版科技事业;促进文化新闻出版科技工作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文化新闻出版科技信息服务。

  贯彻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

  (五)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文物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管理文物的发掘、保护与抢救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荐、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报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方案和文物维修经费预算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的有关工作;审核并组织实施重点文物、遗址的发掘、保护、维修和开发利用项目;指导文博单位改革发展、业务建设、业务培训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文物、博物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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