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监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要深入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客源集散地等运输现场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行站场管理包干负责制。建立和完善春运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加大对旅客投诉事件的查处力度。督促各专业运输单位和站、场、港要切实抓好春运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消防工作,加强对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参运单位、车主、驾驶员层层签订责任状。要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禁止超载、超高客车出站。各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于侵害旅客利益,存在严重违章违规行为的司乘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严重违反春运规定的取消春运准驾资格。严格查堵“三品”,有条件的客运站要安装安全检查仪,没有配备安全检查仪的一律实行开包检查,坚决把“三品”堵在站场港外和车船下。切实抓好运输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彻底杜绝因“三品”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七)城管、工商部门负责城区道路和车站码头的摊担网点的清理和整顿,取缔交通临时管制区范围内的摊担、小贩,不准占道而影响车辆的通行。
(八)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春运期间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一是要重点打击车匪路霸、路边店欺客宰客和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打击票贩子,维护旅客的合法利益,强化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营造良好的春运治安环境;二是交警部门要督促各运输企业、单位、个体客运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健全责任体系,严格客运车辆技术检验及驾驶员的资格审验工作,抓好源头管理。在春运期间,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对国道及主要省道实施24小时巡逻,及时处理交通事故,清理事故现场,确保道路畅通。要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要塞的管理,确保车辆畅通。要深入各乡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格安全责任制,严禁农用车辆、拖拉机载客营运,严肃查处农用车辆载客营运行为。
(九)电力部门要做好负荷调节工作,春运期间,要确保各车站、码头、各收费站的用电,避免因停电引起群体骚乱和交通堵塞。
(十)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管理,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市车站、客票联售点的票价实行跟踪检查,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十一)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搞好民工流动的预测预报,密切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民工返乡和返岗组织运输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