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工作,负责行业法制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承办与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交通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管理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政策法规宣传、指导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
(三)综合规划科。
负责组织拟订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产业政策、投资政策;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港口规划、承担岸线使用审查工作;负责协调交通投资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规划工作;负责拟订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市内立项的公路、港口基础设施小型重点工程管理;监督管理公路、港口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负责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负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利用外资政策措施、协调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的行业管理工作,归口管理行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等工作。
(四)综合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
拟订交通运输产业政策;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等管理工作;承担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等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的指导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组织协调道路、水路等运输方式的衔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越两国边境百色境内汽车运输协定;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运工程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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