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职业教育攻坚市级评估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职业教育攻坚市级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百色市职业教育攻坚市级评估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0〕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攻坚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1〕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责任书》以及《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百发〔2008〕22号)等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做好百色市职业教育攻坚市级评估验收工作,确保通过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评估验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自治区开展职业教育攻坚的战略决策,努力完成职教攻坚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加强对职教攻坚评估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总结职教攻坚的成果和经验,明确存在问题和今后发展方向,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估验收的范围
(一)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中等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二)市直职业学校由办学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评估验收。
三、评估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评估验收的内容和标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评估验收标准》和《百色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责任书》所列各项内容和指标。主要项目有组织领导、办学规模、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学生资助、学生就业、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等八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