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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理顺市与城区学校权责关系意见的通知


  四、对象范围

  根据桂政发〔2009〕72号文件规定,符合上划条件的城区学校有:百色市一中、百色中学、右江区职业技术学校;符合下放条件的学校有:百色民族高中初中部、小学部和幼儿园部,百色市实验小学,百色市幼儿园,百色市第二幼儿园,百色市特殊教育学校。

  五、实施步骤

  根据桂政发〔2009〕72号文件第四大点第二小点“在实施过程中,各市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城市管理水平等情况,依据本《意见》精神,从实际出发作出决定,对城区具备条件接收事权的,要不折不扣的把事权下放给城区管理;对城区暂不具备条件接收事权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百色城区学校上划下放工作分两步实施:

  (一)第一步将百色市一中上划市直管理;将百色市实验小学、百色市幼儿园、百色市第二幼儿园、百色市特殊教育学校等4所学校下放右江区管理。

  (二)第二步将百色中学、右江区职业技术学校上划市直管理;将百色民族高中初中部、小学部和幼儿园部下放右江区管理。第二步待条件成熟后再定。

  六、工作内容及操作办法

  (一)人员编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编制管理办法,在职人员成建制整体移交,纳入所属政府统一管理并核定。

  市级第一步下放右江区管理的百色市实验小学、百色市幼儿园、百色市第二幼儿园、百色市特殊教育学校等4所学校共核定编制数153个,实有在编144个,可用编制9个,借调1人,聘用96人,退休69人。

  右江区第一步上划市级管理的百色市一中核定编制数140个,实有在编134个,可用编制6个,聘用20人,退休43人。

  上划下放学校中的借调、聘用、退休人员按其所在岗位移交。

  (二)经费核划。

  中小学幼儿园经费核划,一次性全部分离并移交同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学校设立二级财务机构。原则按以下办法实施:

  1. 各学校各项经费的移交以2011年6月会计报表数据为依据,各项资金由同级财政或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划或下划资金,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2. 教职工工资、津补贴、学生助学金和公用经费等按划入属地政府财政现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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