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象范围
根据桂政发〔2009〕72号文件规定,符合上划条件的城区学校有:百色市一中、百色中学、右江区职业技术学校;符合下放条件的学校有:百色民族高中初中部、小学部和幼儿园部,百色市实验小学,百色市幼儿园,百色市第二幼儿园,百色市特殊教育学校。
五、实施步骤
根据桂政发〔2009〕72号文件第四大点第二小点“在实施过程中,各市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城市管理水平等情况,依据本《意见》精神,从实际出发作出决定,对城区具备条件接收事权的,要不折不扣的把事权下放给城区管理;对城区暂不具备条件接收事权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百色城区学校上划下放工作分两步实施:
(一)第一步将百色市一中上划市直管理;将百色市实验小学、百色市幼儿园、百色市第二幼儿园、百色市特殊教育学校等4所学校下放右江区管理。
(二)第二步将百色中学、右江区职业技术学校上划市直管理;将百色民族高中初中部、小学部和幼儿园部下放右江区管理。第二步待条件成熟后再定。
六、工作内容及操作办法
(一)人员编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编制管理办法,在职人员成建制整体移交,纳入所属政府统一管理并核定。
市级第一步下放右江区管理的百色市实验小学、百色市幼儿园、百色市第二幼儿园、百色市特殊教育学校等4所学校共核定编制数153个,实有在编144个,可用编制9个,借调1人,聘用96人,退休69人。
右江区第一步上划市级管理的百色市一中核定编制数140个,实有在编134个,可用编制6个,聘用20人,退休43人。
上划下放学校中的借调、聘用、退休人员按其所在岗位移交。
(二)经费核划。
中小学幼儿园经费核划,一次性全部分离并移交同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学校设立二级财务机构。原则按以下办法实施:
1. 各学校各项经费的移交以2011年6月会计报表数据为依据,各项资金由同级财政或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划或下划资金,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2. 教职工工资、津补贴、学生助学金和公用经费等按划入属地政府财政现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