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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本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出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承办委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报批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报批工作。

  制订全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实施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及智力引进工作。

  协助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

  (十三)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中小企业发展科)。

  市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研究提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工作安排;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当好参谋、搞好服务等工作。

  对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实行宏观指导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研究制订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审核工作;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和投融资担保体系;负责管理全市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制订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产权交易的办法,指导企业开展产权交易;协调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联系指导市企业家协会。

  四、人员编制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编制29名(含市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3名),后勤服务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经济师1名;市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主任(副处长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

  党委、党组、纪检领导职位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铝工业局。市铝工业局的机关党务、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后勤、离退休人员、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二)原市经济委员会的机关人员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市经济委员会的离退休人员归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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