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行业管理,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十四)协助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协调处理军地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无线电安全保障,依法组织实施无电线管理。
(十五)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行政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六)承办百色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机要、档案、保密、提案、综合治理、信访、接待、督查、督办、对外联络、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委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指导、协调本委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检查委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宿舍区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委行政审批事项。
(二)政策法规科。
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问题;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民事诉讼工作;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普法工作;负责机关的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本部门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综合科。
负责统筹综合全委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对全委综合性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管理委行政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承办委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负责本委的绩效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