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2610万元,建设87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局。
实施时间:2011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
由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资金确保2011年以村级卫生室为重点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完成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37号)文件组织实施。
(二)农村公益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
年内为每个行政村放映12场电影。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1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
由市广电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三、农村安全饮水解困工程
投资1.3亿元以上,解决30万(其中学校师生5万)以上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局、教育局。
实施时间:2011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
由市水利局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四、医疗卫生保障惠民工程
(一)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建设项目。
投资198万元,对99个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进行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实施时间:2011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