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开展水库移民各项工作考核评比活动。按照《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水库移民工作创先争优评比活动方案的通知》(桂移发〔2011〕9号)的要求,全面实行水库移民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考评。由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制定出台具体的评比活动方案,对工作措施得力、任务完成好的县(区)移民管理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任务、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树立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移民得实惠”的良好局面。
二、加快推进在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一)继续做好百色水利枢纽移民安置工作。争取国家尽快审批百色水利枢纽库区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调整报告,落实项目投资解决库区相关问题;继续加快外迁移民生产用地征用和分配到户工作,及时组织移民进行生产开发;抓好库区农村移民安置点搬迁安置竣工验收和开展移民安置点生产安置验收工作;扎实推进百色水利枢纽过船设施工程移民搬迁安置阶段性工作。
(二)继续做好龙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部分项目投资概算调整工作;做好电站蓄水影响增加投资处理相关工作;加快调处淹没土地补偿纠纷问题;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工程续建、验收及结算工作;加快移民生产安置步伐,促进移民生产生活恢复。
(三)继续推进平班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切实做好库(施工)区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调整报告编制上报审批及组织实施工作;抓好水库蓄水影响问题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移民生产开发。
(四)加快洞巴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积极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调整报告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加快推进田林县库区大坝泄洪影响移民点二次搬迁安置工作,扎实抓好移民永久住房建设,加快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
(五)切实做好那吉航运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加快实施右江区城区蓄水影响处理和库区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组织尚未签订淹没征地补偿的国有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并兑现补偿费;组织开展库区移民生产开发工作。
(六)加快推进天生桥一级水电站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积极协调和配合设计院加快完成天生桥一级水电站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全面完成已审定实施的第一类库岸失稳应急搬迁处理、统建房改造、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并组织验收;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库周交通建设和恢复,抓好移民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原后期扶持和库区维护项目实施工作;加快推进隆林库区外迁西林县安置移民移交管理的各项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