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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边防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上述职责,市法制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科

  负责本机关的文秘、档案、机构编制、人事、保密、政务公开、会务等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向自治区报备工作;负责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办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办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汇编工作。

  (二)行政复议应诉科

  承办市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参加行政诉讼;承办因不服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依法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协调解决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的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研究和协调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中重要的或带普遍性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意见。

  (三)法律事务科

  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办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参与协调处理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法律事务;代理市人民政府民事、经济应诉案件及相关仲裁、协商调解事务;对市、县(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政府法制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和政府法制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及续职考试。

  四、人员编制

  市法制办公室行政编制7名,后勤服务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百色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百发〔2010〕3号)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边海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边海防委员会、自治区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边防工作的决定和指示,及时报告在执行边防政策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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