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长级);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市法制办公室、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由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在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挂牌。
(四)所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百色市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百发〔2010〕3号)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市法制办公室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
一、职能调整
(一)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二)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年度的依法行政考核。
(二)审查修改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备案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汇编工作。
(三)负责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等涉及政府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研究实施中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四)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承办向市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调查重大行政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