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行政会务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大型会议的会务和接待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重大活动和重大接待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做好重要接待工作。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级以下(含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区内外地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办公室人员、乡(镇)政府领导的接待工作。
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办公室机关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办公室系统预算、工资统发核算、福利保险、各类财务报表统计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人事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及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室会议的组织并负责记录,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起草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有关文稿;负责办公室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办公室扶贫、支教工作。
(十三)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对上级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市的贯彻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并反馈;负责对上级政府领导和领导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进行督查落实并反馈;负责对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会议、重要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批办、交办的督查事项进行督查落实并反馈;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对新闻媒体和各种内部材料反映全市、本部门工作的批评、建议或带典型性、苗头性的重要问题的批示要求督查的事项,进行督查落实并反馈;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内设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应急处置科、应急管理科。
1. 市人民政府值班室。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确保市人民政府与上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络通畅;负责接收机关休息时间各类来文来电、办理紧急文电,非紧急文电及时通报相关科室并及时转交;负责重大社情、应急事项处理的记录、报告、联络、传递、跟踪、反馈等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并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负责市人民政府政务日报、当日工作安排的组稿和编印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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