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边防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边防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百发〔2010〕3号)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设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各种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市直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七)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汇报材料、典型材料、调研材料。
(八)收集、编辑、报送市内外重要信息资料,组织信息调研,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