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市与城区机构编制管理职能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市与城区机构编制管理职能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科学合理配置职责、权限,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市与城区权责关系的意见》(桂政发〔2009〕72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理顺市与城区机构编制管理职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市下达机构设置限额的编制总量内,右江区下属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机构设置和机关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之间及其他事业单位之间平行或顺向的编制调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之间人员平行或顺向流动的编制使用事项,由右江区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和权限规定审批,并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