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落实解决五保对象医疗待遇,保证五保对象有病能及时医治。
(四)安全舒适。
1. 做好消防、卫生和治安工作,并配套有必要的安全消防设施等。
2. 注意抓好五保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五保对象的自理能力。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1年4月中旬前。
各县(区)根据市人民政府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区)具体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市民政局备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1年4月中旬至2011年11月。
各县(区)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乡镇、村(居)委干部、敬老院和五保村管理人员,以及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目的、意义、目标、内容和工作步骤等,按照活动的内容、目标和要求,按照规定时限,逐项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评定):2011年12月。
各县(区)对辖区内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自评书面材料分别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根据各县(区)的自评报告,牵头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五、奖惩措施
对达标的敬老院和五保村,市人民政府将统一授予获奖牌匾。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整改后,经检查仍不达标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创建“星级敬老院、先进五保村”活动,目的是促进我市农村五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创建“星级敬老院、先进五保村”活动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指导,树立典型。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督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全市敬老院和五保村管理服务水平。在开展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强化措施,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