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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二)主要目标

  紧密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适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强化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促进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主线,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特点和实际,合理安排和促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阳光法治、法治惠民,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订“六五”普法规划,确定普法重点,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形式多样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要与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形成长效机制,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广泛性和持续性,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切实增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政策,增强干部职工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切实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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