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生态气象环境监测评估系统。根据县域内的生态监测情况,建立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系统。
3.建设业务拓展系统。将业务工作从传统的天气气候领域向气候系统领域拓展,积极与环境、国土、水利、旅游、电力、农业等部门横向协作。业务拓展系统包括环境气象、地质灾害气象、森林火险、旅游气象、电力气象、交通气象等。
4.建设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风险评估系统。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分灾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共享平台和社会动员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气象与农业、水利、民政、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卫生、林业、旅游、电力等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大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推进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重点加强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的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建立气象灾害敏感单位数据库,开展气象灾害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以及气象灾害敏感单位认证工作。加强建筑物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雷电灾害风险防御工作,提高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
5.增强资料应用和信息支撑能力。加强地面、高空、雷达和卫星数据产品研发能力,强化多源数据融合分析技术研发与应用,研发高质量数据产品。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及数据服务系统。完善气象通信网络系统,加强气象通信网络系统综合能力建设,建立数据存储系统,实现预报产品、观测资料和产品的及时收集和整理。增强气象信息系统安全备份能力,完善气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气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构建安全防护措施和确保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6.完善新一代天气预报流程和综合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新一代天气预报流程”,包括信息流程、编发流程、会商流程、管理流程等,所有业务流程全部通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实时跟踪和服务。综合服务系统包括专业服务,专题专项服务、产品分类加工制作发布。
(三)公共气象服务建设任务
1.建设小流域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观测服务网。建设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和针对性强的灾害性天气精细化预报系统、强对流天气预警系统。完善水文气象服务业务,着力提高小河流域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短时临近预报、定量估测降水预报和强降水精细化监测分析水平,发布小流域面雨量预报。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信息共享及应用服务,完善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提高预警信息的覆盖面、有效性和时效性。
2.建设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在全县主要镇街,车站、公众场所以及交通路口等地段安装电子显示屏等用户终端,充分利用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源,与在建的“预警信息应急指挥平台”结合起来,建立与互联网,手机短信、农村大喇叭、电子显示屏、专用预警终端、电视、电话、IVR(交互式语音)网站、报纸等各类发布渠道相衔接的多渠道、全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实现部门与乡镇互联互通,实现预警信息实时、快速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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