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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


  附件三: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申请告知书

  编号:沪(分局)食药监奖告字[  ]第1×××号

  :

  你(你单位)   年  月  日举报                ,对我局查处该案有帮助。请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到      (地点)申请举报奖励。我局将根据你(你单位)的申请,进行奖励审核。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请奖励的,视为放弃。
  特此告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分局)
二O一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入案卷,第二联交被告知人。

  附件四: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申请表

  编号:沪(分局)食药监奖申字[  ]第1×××号

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企业或组织注册号

或登记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身份代码

 

举报密码

 

委托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申请人提出奖励申请:

举报违法活动时间、方式、内容:

 

 

 

 

 

 

 

 

承诺: 本人承诺未就同一举报内容获得过其他部门的奖励。

 

申请人(委托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委托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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