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
1.推荐表请用黑色水性笔填写或打印版,字迹要清楚。
2.编号由筹委会统一编制。
3.工作经历请简要填写个人参加工作的经历(所在单位、工作内容、担任职务等情况)。
4.主要事迹可以涉及 “在社工领域中已开展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研究成果”、 “对社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个人在工作中的感受、评价及对未来的期望”、“其它突出、优秀之处”等。
5.单位及机构意见: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其督导的社工机构填写。涉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同事及被督导的社工、实习生对其的评价等情况。
附三:
第一届“广东省香港社工督导嘉许”候选人推荐表
编号:
姓名(中文)
| | 性别
| |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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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英文)
| |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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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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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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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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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户籍地从事社会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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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机构
| | 职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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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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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广东省内从事社工督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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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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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领域
| | 督导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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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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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及研究成果(300字左右,具体事迹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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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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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机构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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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其中一项
| 所在地市社工协会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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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市民政局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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