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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审计局,厅机关各单位:

  四川省2011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将于10月下旬进行。按照《四川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办法》,现就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申报的条件

  申请参加评审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有效期内的成绩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即参加2008、2009或201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运用能力的有效证明。

  (三)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各年度或任职期满综合考核“称职”以上证明。

  二、评审申报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员学习、掌握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和报送评审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指导并配合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评审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员从四川省审计厅网站(http://www.scudit.gov.cn)或党政网四川省审计厅人事处电子政务网(http://222.23.5.198:8085/)下载《四川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办法》、《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等相关表格,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填制评审申报材料。

  (三)各单位对评审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各单位负责统一报送申报材料。报送前须将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并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中注明公示结果。

  (五)省审计厅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接收,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材料提交四川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评审申报材料

  (一)《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3份,每份需贴照片。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一式3份。

  (三)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限1000字,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公示情况等)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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