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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培养和引进百位工艺美术大师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三、实施方法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培养本市工艺美术大师为重点,兼顾引进国内外工艺美术大师。
  (一)培养环节。
  1.重视理论培训。加强与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浙江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中国美术学院和西泠印社等行业组织、院校和学术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有计划地选送我市工艺美术工作者走进院校、走进课堂,努力提升其专业理论素养。
  2.强化实践锻炼。支持和鼓励工艺美术大师开展传帮带活动,努力提高工艺美术工作者的实际操作技能。加强在职培训,逐步建立教育培训和岗位实践相结合的工艺美术人才培养机制。
  3.加强交流合作。通过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和考察活动,帮助工艺美术工作者广泛吸收其他工艺美术优秀作品的精髓。
  4.开展评审工作。开展市级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活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工艺美术工作者申报每年一次的中、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
  5.抓好后备人才培养。对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制作及参与工艺美术重大活动(包括参展)获得奖励但未评定为各级工艺美术大师的人员,应尽可能创造条件,为其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机会。
  (二)引进环节。在工艺美术大师引进工作中,坚持以国内外顶尖人才为目标,以技艺、品种互补性为方向,不断创新工艺美术人才引进机制,积极鼓励和引进国内外工艺美术大师和有重要影响力的工艺美术工作者来杭落户、创业和设立大师工作室。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由市工艺美术事业发展协调小组具体组织和实施本行动计划,市运河综保委以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建设开馆为契机,加强配合和协作。
  (二)资金安排。鼓励企业、院校、协会加大对工艺美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形成政府、单位、个人多元化投入的机制;每年从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重点支持国内工艺美术大师的引进和本市工艺美术大师的培养、技艺交流、设立大师工作室及对获奖作品奖励等项目;鼓励工艺美术大师和企业申请市十大特色潜力行业专项资金和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等。
  (三)政策激励。
  1.对培养和引进的工艺美术大师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本市新培养的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一次性奖励5万元,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一次性奖励3万元,市级工艺美术大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已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不补发奖励金,但对晋级的工艺美术大师补发相应差额);对引进的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一次性奖励4万元,市级工艺美术大师一次性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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