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推进规划。各级政府要依据我省“十二五”规划和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对用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认证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工作作出规划。规划的制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省经济总体布局,符合当地发展实际需求;要5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季度有重点,把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到每个年度,落实到每个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对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在推动当地产业优化升级中的职责分工,加快工作进度、提出完成时限;要狠抓规划的落实,加强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严格年终考核,兑现有关政策,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根据我省“十二五”规划和“一蓝一黄”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要求,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业集聚集约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高企业节能减排水平为重点。要把人民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产业和产品作为重点,强化标准实施、认证监督和许可把关,扶优汰劣,净化环境,促使相关产业、产品加快优化升级,有效推进产业的调整振兴和全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人才培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标准化和认证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加强企业在职人员标准化和认证等知识的继续教育。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共建、定向培养。注重引进熟悉掌握标准化和认证知识的专门人才,充分发挥其作用。在社会舆论、行政管理、企业生产等环节营造形成注重利用标准化和认证等手段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理念和氛围。
(四)科学设置市场准入门槛。要以集约化、专业化、高端化和绿色发展为方向,综合运用标准实施、生产许可、认证认可、登记备案等手段,科学把握市场准入关。要加强对强制性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的监督,对达不到标准和认证要求的生产企业责令停产、转产或取缔;要对重要工业品和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根据山东产业发展和技术水平的实际,以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为基础,在节能、环保、安全方面制订实施一批地方标准,督促企业逐步按规范实施,引导生产要素和区域重点产业集聚发展;要鼓励行业领先企业结成标准联盟,制订实施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联盟标准,通过综合技术手段提高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引导市场投向,避免“一窝蜂”跟进和低层次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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