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


  9.强化科技支撑作用。研究建立健全产、学、研衔接互动机制,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技术攻关,集中力量开发大宗废弃物、易污染环境的重点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技术。鼓励研发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设备,提高装备水平。通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提高回收、处理的现代化水平。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外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先进经验,引进国外技术设备,提高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

  10.引导社会多方参与。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畅通生产企业间接或直接回收大宗废旧商品和边角余料的渠道。鼓励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参与回收。鼓励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社区与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回收机制。支持多方式开展回收和交易,鼓励尝试押金回收、以旧换新、有偿回收等多种灵活回收方式。

  11.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对回收企业站点、回收加工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废旧商品回收秩序。各级商务、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利用废旧商品制假、造假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废旧商品回收和加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有关规定,加大预防和打击废物非法进口力度,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和旧商品的监管,鼓励进口再利用价值高、对原生资源代替性强、可直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二、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税扶持。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用好用足国家关于支持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各项财政政策和资金。在此基础上地方财政要加大对废旧商品回收的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推动覆盖全省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依法给予税收优惠,落实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等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吸收就业多、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低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按照其吸收就业人员数量给予补贴或依法给予所得税优惠。

  (二)完善要素保障。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基础上,国土部门要加大对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项目的土地政策支持。对列入各地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布局和选址,需要进行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存量土地建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项目。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基本同价”政策,对废旧商品回收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工业企业价格标准执行。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