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2009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评选结果的通报
(苏司通[2010]78号)
各市司法局:
今年,省厅联合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09年度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各地认真组织,层层把关,推荐了一批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案件。省厅组织专家对各地选送的103个案件进行了评选,确定“赵建林等59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等十个案件为“2009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医疗纠纷等方面,其中多数为群体性案件,案情复杂,取证困难,法律援助人员坚持为受援人着想,以执着的态度、专业的水准、严谨的作风,努力为受援人服务,有效保护了受援人的权益,得到社会的赞誉。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以全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群体性案件要跟踪检查,加强协调,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要引导广大法律援助人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把法律援助服务做得更精、更细。要进一步增强宣传意识,注意搜集、整理宣传素材,培育先进典型,通过对优秀案例和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宣传,树立法律援助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度。
附件:1、2009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名单
2、2009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提名名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9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名单
案件名称
| 报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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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赵建林等59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
| 南通崇川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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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
| 扬州市法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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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国君工伤损害赔偿案
| 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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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春林等64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
| 灌南县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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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淮安市83户农民假农药损害赔偿案
| 淮安市淮阴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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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范建等29名农民工出国劳务纠纷案
| 海安县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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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立基等8名老人排除妨碍案
| 南京市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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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杨惠芬医疗损害赔偿案
| 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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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唐瑞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 扬中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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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湖县82名职工追索劳动报酬案
| 建湖县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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