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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管局进一步完善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建立科学高效的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体系,规范路内停车,盘活存量停车资源,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形成与我市停车需求相协调的静态交通格局,明显缓解青奥会之前江南八区停车压力,明显改善停车难问题。

  (二)实施步骤

  1、方案研究制定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3月)。对我市各类停车资源利用现状和停车需求情况开展普查,制定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总体实施意见指导工作开展,同时草拟配套的停车收费标准、停车费使用管理办法、停车设施管理办法、停车设施运营优惠政策和市场化运作办法等文件。

  2、停车整治规范阶段(2012年1月-2012年6月)。开展路内违章停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停车设施闲置、挪作他用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盘活路外停车资源,适度增加路内停车位,实现有序停车。同时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

  3、停车管理提升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2月)。对已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对停车配建标准、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查找存在问题,对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提高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

  4、长效建设管理阶段(2012年之后)。定期开展停车专项整治活动,实现停车长效化管理,逐步缓解停车压力。

  四、重点工作

  (一)确定市、区县、街道三级停车设施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模式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牵头、区县落实,统一管理,条块结合,部门合作”的工作要求,市成立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城管局作为市停车主管部门,建立市、区县、街道三级管理,城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加的组织架构。市拟设立停车设施管理中心,对区县、街道停车设施管理业务实施指导。各区县成立停车设施管理分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对占用城市公共资源的停车泊位,采取市场化运作、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管理。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引入社会专业停车管理公司,采取委托的方式实行市场化管理。

  (二)强化网格化巡防的力度

  市、区县、街道网格化巡防队伍作为重要的街面综合巡防力量,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配合停车设施管理部门,做好道路停车管理工作。1、在市城管局、公安交管局、公安治安巡警支队指导下,各区县城管部门依托网格化巡防,负责路内停车日常管理及执法;交管和治安巡警部门负责日常车辆违停的执法。2、通过修改网格化巡防考核办法,增加停车设施管理责任的内容,进一步促进停车设施管理工作的落实。3、停车设施管理纳入城市管理千分制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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