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攀办函〔2010〕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不断开拓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认真评议考核、综合评比,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盐边县人民政府等17个先进集体和邱乾林等73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成绩,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我市全面推进“四个倾力打造”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9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2009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1:
2009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名单(17个)
一、县(区)人民政府(3个)
盐边县人民政府 仁和区人民政府 东区人民政府
二、市级部门(14个)
市公安局 市粮食局 市档案局
市工商局 市水务局 市司法局
市烟草专卖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气象局 市政府法制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2:
2009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73名)
邱乾林(米易县政府) 黎国前(米易县政府)
胡晓华(盐边县政府) 李 馨(盐边县政府)
李福安(仁和区政府) 徐荣江(仁和区政府)
李 莉(西区政府) 乔玉铭(西区政府)
陈 膑(东区政府) 刘维秋(东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