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事处
负责人事劳资管理;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制订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教育规划和职工技能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外事工作。
(三)财务处
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编制财务预决算方案;负责煤炭交易费等费用的收缴与使用管理;负责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参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和经济合同签定以及对外投资的资金管理。
(四)交易处
组织拟定《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合同办法》;编制全省年度煤炭交易计划和资源分配方案,组织协调年度交易和专场交易,对交易合同进行鉴证、管理并汇总,并对重点合同进行监管;负责煤炭交易大厅日常管理;负责全省煤炭产运需情况的统计调度工作,承办全省煤炭产运销统计报表的编制、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办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铁路)的查验补征和煤炭销售票据(铁路)的回收核查工作;负责全省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的初检工作;研究并发布各类煤炭价格指数。
(五)铁路运输计划一处
负责全省年度煤炭铁路运力平衡汇总;负责铁路煤炭运输立户开户工作;负责承办全省煤炭企业铁路运输月度计划汇总、平衡、提报及与铁路运输部门的沟通衔接协调工作;根据煤炭日常交易情况,协调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分区域、分流向配备铁路运力,办理运输相关手续;负责与相关铁路局、港务局、铁路发运站点以及煤炭供需大客户的日常沟通衔接工作。
(六)铁路运输计划二处
负责北京铁路局补充计划的月度审批工作;负责联系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北京铁路局及秦皇岛、天津、青岛等运输部门和港口,协调解决运输中出现的问题;联系国家综合部门、主要用煤行业,收集煤炭行业动态和销售信息。
(七)铁路运输计划三处
负责郑州铁路局补充计划的月度审批工作;负责联系郑州铁路局及日照、邳县、万寨等运输部门和港口的情况;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主要用煤行业,收集煤炭行业动态和销售信息。
(八)公路运输处
负责公路运输煤炭交易管理;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公路煤炭交易票据管理工作。
(九)结算中心
负责为交易商提供煤炭交易资金清算及监管服务;负责管理交易商交易资金,落实相关交易制度;负责煤炭交收情况动态监管,建立交收台账;对资金流实施动态监管,建立资金台账,向交易商提供资金清算明细,做好定期回访服务工作;承办仓单质押、货物融资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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