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关于交通银行石家庄工农路支行变更营业场所和名称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14号)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
你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工农路支行变更营业场所和名称的请示》(交银冀〔2011〕7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工农路支行营业场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前进街8号”变更至“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15号”,名称变更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大街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