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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上海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略)

  2.中央非税收入缴纳申报表

  二O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2
  中央非税收入缴纳申报表(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财政登记号: 申报日期: 单位:元(人民币)
申报单位 行业类别 隶属关系 
单位地址 经济性质 预算级次 
项目行次本期数累计数
一、征收数量(单位)1  
二、征收标准(单位)2  
三、征收金额3  
减:流转税4  
四、课征金额5  
五、应交纳数6  
加:期初未交数7  
减:实际已交数8  
六、期末应补(退)数9  
审核情况财政机关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人(签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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