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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度我市专利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的通知

  2.推荐条件。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或知识产权及科技管理人员,行业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员,高等学校及研究机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等。

  (2)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取得的工作成就及作出的贡献得到知识产权界及社会的普遍认同,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具有中国国籍。

  3.拟推荐数量。我市专利系统拟推荐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2名。

  二、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各单位推荐的重大事件、案件、有影响人物应提供详细推荐理由和推荐意见。推荐材料同时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我局政策法规处。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4日。我局将确定的评选材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组织评审和公布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评选活动”举办单位组建“评选活动秘书处”,承担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国家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材料,参考社会公示评议情况,集中评审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10大事件、10大案件和10名最具影响力人物,并予发布及颁发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共同做好我市参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评选活动的组织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推荐表

  2.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案件推荐表

  3.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推荐表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1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推荐表

事件

名称

 

  

事件

基本

情况

(限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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