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度我市专利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市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市创造工程研究所、市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决定共同举办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活动(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保护评选活动”)。为做好我市专利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的组织推荐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协字〔2011〕16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
(一)我市专利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
1.推荐范围。2011年度专利领域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法规建设和政策制定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重要成果及重大事件等。
2.推荐条件。入选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制定修订的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经济科技文化及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国家及地方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2)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和重要成果;
(3)开展的具有重要影响的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专项行动和宣传活动;
(4)其他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事件。
3.拟推荐数量。我市专利系统拟推荐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3件。
(二)我市专利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案件
1.推荐范围及条件。2011年度专利领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重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所推荐的案件应于2011年内审结并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2.拟推荐数量。我市专利系统拟推荐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案件2件。
(三)我市专利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
1.推荐范围。相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中,在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制定修订、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学术和理论研究等各方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绩、具有显著影响和示范作用的代表性人物(不含地方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