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
| 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按各类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和发展定,努力构建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各具特色,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 1. 严格执行广西主体功能区划,按确定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等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和发展定位,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
|
2. 按主体功能定位,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加强分类管理。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工信委、环保局
|
3. 逐步实行按主体功能区与领域相结合的投资政策,重点支持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支持重点开发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财政局
|
4. 研究、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
| 市财政局
| 市发展改革委
|
5. 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制定差别化的土地利用。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发展改革委
|
6. 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分区分类环境保护管理。
| 市环保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
7. 按照主体功能区划,研究制定分区分类管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政策及措施。
| 市人口计生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8. 建立符合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政绩考核体系。
| 市绩效办
| 市发展改革委
|
二、统筹推进重点区域发展。围绕把广西建设成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中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的战略目标,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统筹考虑,按照生态优先、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规划重点区域的产业发展。
| 9. 根据百色市提出“四地一带一枢纽”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工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
|
10. 按照自治区组织编制的西江黄金水道开发建设及沿江经济带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开展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配合百色段,把百色建设成生态好、污染少、能耗低、效益高的“绿色经济”。
| 市工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
|
11. 按照编制的百色地区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规划,做好环境影响评价。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工信委、国土局、环保局
|
三、合理开发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
| 12. 完成编制全市水功能区划。
| 市水利局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
|
13. 制定耕地保护制度。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住建委、农业局、林业局
|
14. 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委
|
15. 大力推进尾矿、废矿及冶炼废渣综合利用。
| 市工信委
| 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
16. 严格实行采伐限额制度,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 市林业局
| 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
四、制定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构建多元、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 17. 编制能源发展规划,推进百色能源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工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
18. 巩固和发展农村沼气。
| 市林业局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环保局
|
五、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持续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低碳型工业,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高效益、低能耗、低排放的新型工业体系,实现资源、能源和废物的合理有效利用。
| 19. 百色市建筑节能项目。
| 市住建委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
20. 市路灯节能减排项目。
| 市市政管理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
21. 制糖行业的循环经济试点建设。
| 市工信委
| 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环保局
|
22. 推动工业园区的生态化设计和产业链延伸,引导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进入园区,完善工业园区环保设施,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右江区特色资源加工业。
|
23. 组织研发、引进和推广重点产业节能、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节能和环保技术。
| 市环保局
|
24. 现代农业园建设
| 右江区政府
| 市农业局
|
六、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型农业,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业生物资源和气候资源优势,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形成结构合理化、技术和产品标准化、生产环境生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的生态高效农业体系。
| 25. 100万亩竹林示范基地的建设
| 市林业局
| 市环保局、农业局
|
26. “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
| 各县(区)政府
| 市农业局
|
27. 蔬菜、水果种植基地实施病虫害无害化处理,安装杀虫灯,控害覆盖面积10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0万亩、农膜覆盖推广技术10万亩、秸秆还田30万亩。
| 市农业局
| 各级政府
|
七、优化发展生态效益型林林产业,打造林业强市。
| 28. 油茶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 市林业局
| 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
29. 珍稀阔叶树良种选育
| 市林业局
|
八、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建设生态旅游强市。
| 30. 百色右江生态旅游项目
| 市旅游局
| 市环保局
|
31. 大王岭生态乐园生态旅游项目
| 市旅游局
|
32. 百色起义纪念
| 百色起义公园管委会
|
33. 大石围生态旅游区
| 市旅游局
|
九、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保持一流的环境质量。
| 34. 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企业生产审核,完成率100%。
| 市环保局
| 市工信委
|
35. 百色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一期工程
| 市工业区管委会
| 市发展改革委、
|
36. 完成重点建制镇饮水用源区规划编制
| 各县(区)
| 各县(区)环保局
|
37. 百色市规模养猪场粪污治理项目。
|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 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
38. 百色市河岸保护与整治工程
| 市水利局
| 市环保局
|
十、恢复重建退化生态系统,构建以山区生态林为主体、沿海防护林为保障、自然保护区为支撑的生态安全格局。
| 39. 完成生态功能区划审批,并组织实施。
| 市环保局
| |
40. 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自然保护监管
| 市环保局
| 市林业局、百色海事处
|
41.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继续推进封山育林、防护林体系建设、湿地保护与修复等生态建设工程一,提高森林覆盖率。
| 市林业局
| 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百色海事处
|
42.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灾后生态恢复重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 市林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
|
43. 着力推进以封山育林为重点的山区绿化和通道、城镇、村屯、单位园区的山下绿化美化,实现山青水秀目标。
| 市林业局
| 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
44. 积极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
| 市水利局
| 市环保局、百色海事处
|
45. 百色市各县(市)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综合整治
| 市国土资源局
| |
十一、建设一流的污染防控体系。
| 46. 协助自治区编制地表水、空气环境容量报告,完善环境功能区划。
| 市环保局
| 市水利局、林业局、百色海事处
|
47.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监察局、工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
|
49. 督促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政管理局
|
50. 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控、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 市环保局
| 市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管局
|
十二、加强生态文化建设,促进生态文化传播,不断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素养。
| 51. 制定处级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培训计划。
| 市人社局
| 市环保
|
52. 制定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学校教育体系。
| 市教育局
| 市环保局
|
53. 制定开展生态文明、生态科普宣传教育方案。
| 市委宣传部
| 团市委
|
54. 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深化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各县(区)各启动1-2个环境优美乡镇、2-3个生态村、一批绿色学样、宾馆、社区等的创建。
| 各级政府
| 市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
|
55. 建设一批生态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
| 市文新局
| 市委宣传部、环保局
|
十三、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环境。强化规划引导,科学确定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功能,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生态良好的城镇体系。
| 56. 城区绿化改造工程
| 市市政管理局
| 市财政局、住建委
|
57. 制定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编制国家环保模范城建设规划。
| 市环保局
| |
58. 继续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垃圾分类我回收,努力实现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 市市政管理局
| 市财政局
|
59. 制定实施城市绿色公共交通措施,加快城市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建设。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委
|
十四、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构建优美洁净的农村环境。
| 60.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布局村庄住房、道路、绿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养殖小区等,推进城乡风貌改造,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 市住建委
| |
61. 积极争取上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
| 市环保局
| 各级政府
|
62. 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 各级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委、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环保局
|
63.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市水利局
| 市发展改革委
|
十五、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建立并完善引导、激励绿色消费、低碳消费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
| 64. 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 市财政局
| |
65. 推进绿色市场建设。
| 市商务局
| 市农业局、环保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
|
66. 建立、完善可再生利用废物回收体系。
| 市商务局
| |
十六、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保障机制
| 67. 将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任务及重点项目纳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市发展改革委
| |
68. 将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任务纳入机关绩效考评内容。
| 市绩效办
| 市监察局
|
69. 开展资源环境成本的价格和收费调查研究,完善排污收费和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集处置收费制。探索建立各类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落后产能退出政策,不断完善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绿色贸易等环境经济政策。
| 市物价
| 市环保局、工信委、市政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
|
70. 逐步加大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
| 市财政局
| 市环保局
|
71. 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资金投入力度
| 市财政局
| 市环保局、林业局
|
72. 开展磷化工企业废气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制糖节能减排技术研究与应用、电除雾器应用于磷酸生产尾气减排的技术研究与示范、糖蜜酒精废液COD处理技术和研究示范等技术研究。
| 市科技局
| 市科技局
|
73. 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建设相关领域人才“小高地”,建立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造就一批高水平生态科技专家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人才;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 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