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无环保许可的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的扰民噪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六十九条第(三)项、国务院颁发的《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
九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撤销文化经营行政许可证。
5. 对两年内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受行政处罚的,根据国务院颁发的《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
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五)市政管理部门:配合做好本次环境噪声专项整治的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各部门联动的协调工作,配合环保部门查处建筑施工等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配合公安部门对在公园、街道、广场、小区内等场所进行文体活动时,使用乐器、音响,或其它方式制造的噪声进行处理。对由本部门负责办理的案件,及时填写《百色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个案表》,会同与案件相关的材料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
以下情形,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对露天烧烤食品和露天夜市摊点噪声污染进行查处,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
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六)交通运输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机动车违规造成噪声扰民行为整治。
(七)海事、航务管理部门:对市区内水域航行的各种船舶噪声进行监督管理。对船舶噪声超过交通部颁发《运输船舶舱室噪声标准》规定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七条的规定,由港务监督机构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罚款主体及罚款额度参照《百色市区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市海事航务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