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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促进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产销对接,降低流通成本。

  指导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运销企业(大户)与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密切、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组织“农超对接”、“农批零对接”,优先销售滞销的农产品。

  (二)充分挖掘本地市场潜力。

  鼓励学校、企业、机关食堂等消费大户深入产区采购。同时,引导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社等主动与消费大户对接,建立直接供货协作关系,增加销量。

  (三)增设农产品直销市场(摊点)。

  在城区街道、农贸市场临时增设季节性农产品直销市场(摊点),让农民直接进城销售,增加销售渠道。在百色城西农贸市场内设立农产品批发点,引导生产大户集中入场批发,方便消费大户、居民以及外地客商直接采购。

  (四)建立稳定的产销联系机制。

  商务、农业、水产畜牧、供销等部门加强与外地销售市场的联系,建立外地销售市场和经纪人档案,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引导外地经销商来我市采购,增加外销数量。

  (五)完善市场监测网络建设,做好信息引导。

  商务、农业、水产畜牧、物价等部门加强农产品市场的监测预测,发布产业发展信息,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流向,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

  (六)建立对接平台,拓宽流通渠道。

  商务、农业、水产畜牧等部门充分发挥新农村商网、商务预报网等相关网络平台作用,组织农产品生产、经销大户、批发市场等在对接平台上发布信息,寻找商机。在全市各项重大文化、经贸活动中,结合实际,组织农产品产销见面会、展销会、推介会。

  (七)加强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

  发展改革、商务部门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农贸)市场等设施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商务部“南菜北运”农产品现代综合试点。以右江河谷等农产品优势产区为中心,在2年时间内建设7个产地果菜集配中心、7个销地交易配送专区、8个农超对接商流链条、2个区域性农产品集散中心。

  (八)培养农产品经纪人队伍。

  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培训,培养一批熟悉外地市场和掌握营销技巧的经纪人队伍,畅通销售渠道。

  (九)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实现鲜活农产品快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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