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百发〔2010〕3号)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设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市物价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承担的涉及工业生产有关职责划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包括:组织实施食盐、黄金、烟草等国家指令性和指导性工业产品年度计划及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稀土行业管理。

  (三)将原承担的为市人民政府管理、服务、协调金融工作的具体工作职责划给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四)将原承担的由城区管理的项目中涉及自治区专项收费且原属于市级收入的征收工作职责划给右江区人民政府。

  (五)增加协调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职责。

  (六)增加承担重要工业基地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职责。

  (七)增加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的职责。

  (八)增加协调推进铁路航空发展规划和前期工作职责。

  (九)加强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市全社会投资总规模。

  (十一)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区域合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