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百色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百色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百色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谢泽宇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叶乐阳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王 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谭锡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建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莫泰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赵桂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陶荣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肖明贵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委 员:刘忠雷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甘伟参 市物价局局长
刘 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江海宽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韦凌娜 市物价局副局长
龙 晗 市工信委副主任
黎清堂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韦显仕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世帆 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张彩胜 市地税局副局长
潘秋玲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覃 鹏 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审核价格调节基金年度收支预决算;提出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的方向和重点。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甘伟参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韦凌娜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为潘红卫(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梁志宪(市物价局综合科副科长)、黄彦(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黄子洋(市审计局行政事业科科长)、吴艳芳(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李强(市地税局征管科科长)、李广华(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国库科副科长)。办公室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的日常工作;编制价格调节基金年度收支预决算;督查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缴、使用和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的执行情况;总结交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协调解决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