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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63号)和2011年4月21日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5月到年底,集中力量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全面整治全市范围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全市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全市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覆盖率、非法添加行为查处率、违法案件移交率、举报投诉核查率、宣传教育覆盖率、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达到10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县(区)专项打击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将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工作部署和组织协调,分管领导要用更多精力推进专项打击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专项打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要建立高规格协调机制,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具体负责指导协调专项打击工作的开展,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段监管、联合打击、从严处置”的监管体系,层层分解任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市、县(区)食安办负责专项打击行动的日常工作,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专项打击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市、县(区)食安委的统一协调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按照食品分段管理与行业管理职责明确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专项打击行动取得实效。加强绩效考评工作,市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全市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在专项打击行动过程中,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县(区),给予表扬;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县(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县(区)、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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