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关于核准王文生等二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54号)
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
你行《关于对王文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冀中银报〔2011〕96号)和《关于对付建永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冀中银报〔2011〕97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文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东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付建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