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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攀办发〔20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在攀单位:
  2007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方税务局的部署,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积极推广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目前全市共有4167户扣缴单位使用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已逐渐覆盖到大部分企业单位个人所得税重点扣缴义务人,源泉扣缴工作得到加强,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促进了我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97号)、2009年11月全国税务系统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地税发〔2009〕9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着力提高对申报管理工作的认识

  实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是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对于增加公共财政收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公平、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必须有信息化手段的支持,才能适应工作需求,保证数据准确,安全快捷地处理和运用有关数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是国家金税三期工程开发并推广应用的重要税收管理软件之一,旨在依托先进技术手段,通过落实信息管税措施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切实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推行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加大上线工作力度,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加快推行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

  (一)明确工作目标。以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管理工作重点和突破口,逐步推行到全市代扣代缴义务人。2010年度未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讯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银行保险证券业、商务服务业、广播电影电视业、高等院校、医疗、烟草、外资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无论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大小,都应于2011年全部上线。2011年7月底前,全市软件的应用范围推广面应达到全部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90%以上,力争2011年底前全部推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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