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知识产权城市试点工程
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城市试点,制定和实施攀枝花市知识产权战略和钒钛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熟练运用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大对企业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和产业化实施的支持力度。实施标准战略,建立科研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机制,力争在钢铁、钒钛、化工等优势产业重要标准研制上实现新突破。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力争建成国家级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分会或工作组。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培养一批知识产权管理和经营人才,促进专利、商标、版权、品牌、标准、地理标志等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15家,园区知识产权试点1~2个。到2015年专利年申请量达到1600件,发明专利占总申请量的比重继续保持在40%以上,国外专利申请数达50件,在顺利完成试点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七)科普示范工程
坚持开展“冬季送科技下乡”、“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等专项科普活动,组织开展低碳环保、防震减灾、卫生防疫、农业种植养殖等专题科普,推动科普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建设一批科普示范基地、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场馆,培育一批科普人才。丰富科普活动内容,拓展科普活动形式,巩固科普活动阵地,健全科普网络,形成科普信息的高效传播机制。开展科普示范社区试点10家,建立科普示范基地2~3个,科普示范学校4~5个。
六、保障措施
(一)制定和落实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
--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及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专项资金制度,落实好企业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技术市场营业税减免等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奖励、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等方式进行合作研发,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激励创新创业的金融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我市承担的国家、省市重大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信贷优惠。支持社会资金创立风险投资基金,建立健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信用担保制度。探索建立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鼓励和保护自主创新。政府机构、公用事业、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重大装备和产品采购,应优先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和产品。运用政府采购手段,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
(二)完善促进创新的运行机制
--引导和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参与行业和国家标准制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模式,积极组建各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推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内在机制,发挥创新型企业的示范作用,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本地知名品牌;建立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开展企业信息化试点,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科技人员企业行”活动,推广技术路线图、TRIZ理论,鼓励科研人员学习和掌握创新方法;鼓励企业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
--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管理机制。采用技术路线图等方法,以顶层设计思路创新科技立项机制,完善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征集渠道,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统筹配置全市科技资源;改进科技项目评审和评估制度,完善经费预算、专家评审、专家信用、过程监督、项目特派员、监督员制度,充分运用项目网上申报评审系统,促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健全科技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公开性、公正性,逐步建立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形成以结果为导向的追踪问效机制。
--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种所有制单位以及科技人员建立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探索高校、园区联合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器。鼓励技术产权交易、咨询评估、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大力扶持科技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技术市场。提高高校、科研院所、各类社团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鼓励企业建立与技术创新绩效挂钩的分配薪酬制度。扶持农业科技人员、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推广和创新创业活动。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规范科技服务市场秩序,引导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健康发展。